如何正确的询价 2

 ⑧样品(Sample):这是一种懒人的作法,样品的提供对供应商了解买方的需求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对颜色、印刷、与市场等级的要求上使用的比较普遍。

  ⑨工作说明书(Statement Of Work, SOW):主要使用于采购服务项目类如中央保全、大楼清扫、废弃物处理、工程发包等,一份完整的工作说明书除了应该简单明了外,对于所应达到的工作品质也应尽量以量化的方式来规范其绩效的评估。工作说明书的内容必须能保障买方能获得满意的服务,也同时要能保留足够的弹性,让供应商来发挥创造工作上的附加价值。

  5、询价项目的“报价基础”要求

  "报价基础"通常包括报价的"币值"与"贸易条件",国内买卖比较单纯,通常都以人民币交易,贸易条件不是以"出厂价"就是以"到厂价(运费是否内含则另议)"来计算。国际贸易就比较复杂,报价币值方面供应商多半以美元为计价基础,至于是否以采购当地币值计价,则视汇率的稳定与否有弹性的作法。
  
  国际贸易通常的贸易条件有Ex-Work(工厂交货)、FOB(船上交货)、FAS(船边交货)或CIF(运保费在内交货)等,在不同条件下,买卖双方所负担的责任风险是不同的。FOB条件下,卖方的责任是直到货物装上船为止。因此,卖方必须负担装船的风险,但买方则需负责船运、海险等费用。在CIF条件下,卖方除了必须负担装船的风险,还要负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口所需的运费及保险费。因此,在相同货物的交易下,以CIF条件的报价自然要较以FOB条件的报价高,买方在询价时必须祥加注明。

  6、买方的“付款条件”

  有关付款条件,虽然买卖双方都有各自的公司政策,买方希望付款时间愈晚愈好。相反,卖方当然是认为愈早愈好。买方有义务让卖方了解其公司内部的标准付款条件(在采购模具时,通常有"阶段性付款"的方式,如订金30%,第一次试模30%,验收40%),卖方也可在报价时提出其不同的


要求,最后的付款条件则需买卖双方经协议后所订定。在情况处于买方市场时,在竞争性市场中供给超过需求,货品和/或劳务可容易地被取得,商业的经济力量倾向于导致价格接近于采购的预估价值,买方通常能以较优的付款条件来要求卖方配合,如"记帐方式(O/A)",T/T60天甚至90天。但处于卖方市场,因为需求超过供给甚多,情况则恰好相反。卖方一般会选择较短的付款期来要求买方,如选择"货到付现(Cash on Delivery, C.O.D. )"或"预付货款(T/T in advance)"。

  另外,对于付款条件尚需要明确注明其时间计算的"付款起算日",在国际贸易中通常国内供应商一般是以出货日(Shipping Date)、发票日(Invoice Date)或装船日(On Board Date)来起算付款到期的时间。这时如果国外买主的认定为抵达日(Arrival Date)甚或到厂日 (Receiving Date)为起算日,中间就有可能相差一个月的时间,买卖双方均不可不慎。

  7、询价项目的“交期”要求

  交期的要求包括买方对采购产品需要的时间,以及卖方需要多少时间来准备样品、第一批小量生产,及正常时间下单生产所需要的时间。供应商虽然可依买方的要求来配合,不过交期的长短关系着采购产品的价格,买方应视实际需要来提出要求,而非一味的追求"及时供货( Just in Time, JIT )。

  8、询价项目的“包装”要求

  包装方式在供应商估算价格时占有很大的一个比重,除了形状特殊或体积庞大的客户订制品外,供应商对于包装都有其使用的标准纸盒、纸箱以及栈板等包装材料。如果没有另外提出特殊的包装要求,供应商都会以其标准的包装方式来进行估价。有时也不会在报价单上详细注明其标准的包装方式,此时采购如果不去察觉,日后再追加包装要求,不仅时间被拖延,对于比价的作业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此外,供应商在了解买方的包装要求后


,也可提供建议是否能考虑采用标准包装,或以拼货拼柜的方式来降低出货成本。

  9、“运送地点”与“交货方式”

  运送地点的国家、城市、地址及联络电话与传真都必须要清楚的告诉供应商。国内买卖的交货方式常以铁路、公路为主,国际采购中的运送地点与交货方式则决定了价格的计算。如果要求卖方来以CIF报价,无论海运或空运,运输费与保险费当然由卖方来负担。随运送距离的远近会有不同的计费方式,除非买方指定空运,供应商通常以海运为基础报价,因为海运是最经济的一种交货方式。

  10、询价项目的“售后服务”与“保证期限”要求

  在采购一些机器设备如冲床、塑胶射出机、测试仪器、半导体封装设备等时,供应商一般都会提供基本的售后服务与保证期限。如果此时有特殊的要求,例如要求延长保证期限,或改变售后服务的内容等等,因其牵涉到采购"总持有成本(Total Cost of Ownership, TCO)"。

  11、供应商的“报价到期日为了方便采购比价作业的时程,报价的到期日应该让供应商有所了解,对于较复杂的产品,应该给予供应商足够的时间来进行估价。

  12、“保密协定”的签署文件

  在一些新产品开发的询价上,由于牵涉到业务机密的缘故,在对外询价时为了不让竞争对手知道而错失商机,会进一步让供应商签署一份"保密协定(Non Disclosure Agreement, NDA)"的文件,要求供应商在一规范的年限内不能将新产品计划的名称、采购数量预测、询价的技术要求、规格、图面等等资讯向外界透露。

  13、“采购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姓名及联络电话

  将"采购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姓名及联络电话告诉供应商,并不是要主动暗示供应商有什么暗盘的需要,那时因为如果采购的项目复杂且具技术性,则最好附上技术人员的姓名及公司联络电话以供其咨询,以澄清规格要求上的问题。

  联络电话号码以公司的电话为宜,尽量避免给予采购人员或技术人员家里或私人的电话号码,以防止供应商可能在私底下互相授受,有瓜田李下的嫌疑。但是由于科技的进步,行动电话、e-mail的使用变得愈来愈普遍,采购人员在很难避免与供应商单独联络的情况下,采购的品德操守也是应该时时自我警惕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