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如何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近年来,围绕加快培育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正在逐步成为创新主体。
    1.从科研创新投入看,国有大中型企业越来越重视技术开发机构的建设,科研活动经费和人力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04年,中央国有企业有技术创新机构达476家;技术人员158.8万人,占企业职工人数的16%;用于技术创新的费用总额为767.9亿元,占当年中央企业销售收入的1.5%,其中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费用占销售收入的2%。2003年,4278家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有科研机构的企业数为1133家,占26.5%。其中,大型国有工业企业该比例则达到56.3%,而大中型国有独资工业公司为54.4%,都远远高于其他类型企业。2003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和大中型国有独资工业公司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分别为257.3亿元和207.8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5.1%和18.2%,占其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分别达到1.5%和2.9%。
    2.从科研创新产出看,国有大中型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不断增加,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发明专利。2003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为1555.8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8.1%。2002年和2003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共获得发明专利3555项。2003年,大中型国有独资工业公司新产品销售收入为1497.4亿元,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为20.2%,大大高于一般企业的平均水平。2004年,中央国有企业获得发明专利1265项,2002—2004年中央企业投产的新产品22943个,采用新工艺17204项,3年实现重大工艺改进7427项。
    3.从科研创新机制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逐渐体现,社会中介机
构发展迅速,产学研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九五”以来,我国企业科技活动经费中企业资金所占比例显著提高。在我国大中型企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中,企业资金所占比重从1996年的69.1%上升到2003年的84.3%,而政府资金所占比重则由7.1%下降到3.3%。1996—2003年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从187件上升到3382件,增加了约17倍,而同期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获得的发明专利分别增加了6.6倍和5.8倍,这表明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正逐步形成。在2004年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中,企业参与完成的项目占总数的72.5%,其中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完成的项目占51.4%,这表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逐渐确立和产学研合作机制的日趋完善。
    4.从典型企业看,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成长起一批“新型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在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基础上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培育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成为各个行业的排头兵。1997年,国家经贸委确定宝钢、长虹、北大方正、江南造船、华北制药、海尔等6户企业为首批技术创新试点企业,1997~2001年,这6户企业共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239项,新产品销售收入551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高。
    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
    1.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识还不强,动力机制还不完善,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企业科技投入还有较大差距。一方面,由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相对滞后,在一些行业中国有大型企业长期具有垄断地位,因而缺乏来自于竞争的创新动力;另一方面,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还有待建立和完善,企业家的长期化行为还缺乏有效激励,企业家的创新意愿和创新动力明显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大中型企业科研开发的投入。虽然近几年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科研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总体上提高
到2%左右,但从国际经验看,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投入仍很低,仅处于勉强维持阶段。
    2.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体上技术水平较低,技术创新效率还有待提高。2002和2003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共开展科技活动分别是97360项和30055项,获得发明专利分别是1840项和1715项。而同期外商投资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展了7332项和8375项科技活动,却获得了发明专利1118项和2031项。2002年和2003年,外商投资大型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高达30.2%和35.0%,不仅远远高于国有大型工业企业的8.9%和9.2%,也高于大中型国有独资工业公司的19.9%和20.2%。其原因除了国有企业技术水平低、与外资企业存在巨大差异外,我国国有大中型技术创新效率低下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3.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技术引进基础上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的能力十分薄弱。2003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引进经费总额为56.7亿元,而消化吸收经费仅为3.6亿元,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费用的比例为1:0.06。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韩国、日本企业的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费用比例为1:5到1:8。这表明在消化吸收基础上自主开发和创新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如果我们不能够建立有效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机制,我国将无法走出“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恶性循环。
    4.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自主创新环境仍然不够完善。一方面,在我国还没有形成有利于国有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竞争环境,政府在科技创新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局面还没有彻底改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企业经济效益相关性不高;另一方面,在技术创新系统基础设施和政策法律环境建设滞后,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技术创新政策法律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行业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面向产业提供共性技术和技术服务的创新能力有所下降。
    对策建议
    1.深化科研
体制改革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科研开发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动力。企业制度创新,能够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有效的制度基础和激励机制。统计表明,公司制国有工业企业的科研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比一般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高10个百分点左右。因此,提高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必须深化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科研开发主体,为国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奠定制度基础。
    2.要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指标纳入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的考核体系,激励企业家的自主创新行为。可考虑将科研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和每年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指标,纳入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中,激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自主技术创新来培育核心竞争力。具体操作上,可建立“自主创新奖分”制度,如企业的这两项指标达到了相应标准,可奖励相应的业绩得分。
    3.科学选择技术创新模式,将技术创新与技术引进有效结合,提高企业的消化吸收、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创新存在自主创新和模仿创新两种模式,前者投入大、风险大,但可以拥有核心技术,长期收益大;而后者成本低、风险小但技术超前性差,难以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少数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在某些有优势的领域选择自主创新,而在相对劣势的领域选择模仿创新。在模仿创新中,也要将重点放在模仿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上,进一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为此,一是在政策和资金筹措方面,要鼓励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自主创新。二是要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有效抑制盲目重复引进的行为。三是在引进机制上,要实行科研机构、制造企业和用户共同组成引进联合体的方式,保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开发及市场运作的完整链条的形成。
    4.鼓励和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重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文化。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竞争战略是低成本战略而非差异化战略,重视技术模仿和生产过程创新,而非产
品创新,这不利于形成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的企业文化。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的能力,必须加强以“创新”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建设,从而形成一个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内部文化氛围。
    5.建立各类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专项基金,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借鉴我国设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经验,应设立各类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专项基金,为企业自主创新科研经费的筹集提供更为广阔的资金渠道。该专项基金可针对特定高新技术行业发展、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的关键技术、重大的战略性技术创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分别设立。这些基金的资金来源,应该是多渠道的,包括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
    6.建立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效率。一要强调国家科技研究项目必须以产学研联合为基础,把企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列入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计划,加强创新价值链各个环节的结合,有效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二要使企业自主开发创新的行为在市场运作中得到有效激励,使技术开发、应用、产业化生产和市场运作间形成良性机制和自主创新链。三是进一步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机构和能力的建设,发展以企业为主导的工程技术中心。四是加强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推动企业广泛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7.建立国家技术创新平台,培育共性技术创新能力。一要努力形成完善的、社会化的中介服务网络,通过这些桥梁和纽带使各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形成创新合力。二要打破传统部门所有的壁垒,减少重复建设,根据共性技术开发的需要,加快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科技基础平台和公共信息、公共数据的有效共享机制,提高科技基础设施利用效率。
    8.完善技术创新的政策法律制度环境。一要通过法律的完善激励创新行为,包括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自主技术标准的形成。二要通过完善产业技术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