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项目介绍——拳击

奥运项目介绍——拳击

拳击在奥运会比赛项目中是既引人注目也是争议颇多的一个项目。现代拳击始于英国。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于1896年在雅典召开的时候,组织者认为拳击运动太危险取消了这个项目。直到1904年美国圣路易斯第3届奥运会,拳击才被列入比赛项目。不过拳击在奥运会的确命运多舛,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该项目曾因瑞典国家法律禁止拳击运动而被取消。 

自1920年奥运会之后,拳击在奥运会比赛项目中才确立下来,既而奥运会拳击史上出现了穆罕默德-阿里、史蒂文森等传奇人物。 

赛制 

奥运会拳击比赛只允许业余运动员参加,按体重分12个级别进行:48、51、54、57、60、63.5、6 7、71、81、91公斤以上级。 

各国选手通过各大洲的预选赛获得悉尼奥运会的参赛资格,各大洲的参赛名额分配取决于拳击运动在该区域开展情况。 

奥运会拳击比赛采用淘汰制,选手的对阵是随意抽签决定的,并不按照世界排名设立种子。不过与大多数奥运会项目不同的是,半决赛失利的选手不再进行三、四名决赛,而是并列第三,各获得一枚铜牌。 

奥运会拳击比赛分四回合,每个回合两分钟,每回合之间有一分钟的休息。而在上届亚特兰大奥运会上,拳击比赛是采用三回合,每回合三分钟的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