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项目介绍----击剑

奥运项目介绍----击剑
 

始于古代决斗的击剑运动在1896年首届奥运会就被列为比赛项目,是奥运会初期四个比赛项目之一,也是奥运会初期唯一允许职业选手参赛的项目。早在1896年和1900年,就有职业剑手参加击剑比赛。两名选手面对面地站立,各持一剑佯攻、扑刺、躲避、格挡、还刺,击中对手有效部位算得分。 

赛制 

比赛在长14米长,1米半宽的场地内进行。选手们除了佩带护具之外,还要在身后栓上一条传输电子信号的电缆,通过一套计算机打分系统确定输赢,这套打分系统利用电子信号装置来确定比赛的某一方是否为对手的武器所击中。奥运会采用是三种比赛用剑为:花剑、重剑和配剑。 

花剑是击剑比赛中所用的最轻的武器。剑身为长方形,发起进攻或防御的一方击中对手时便可得分。仅当剑尖触及对方躯干时得分。 

在重剑比赛中,当一方的剑尖或剑刃触及对方的头部、四肢和躯干时,该方得分。如同花剑比赛,重剑也有关于进攻和防御的规则。 

配剑是比花剑稍重的武器,它的剑身呈长方形。配剑比赛有别于花剑和重剑,它没有关于进攻或反击的规则;当剑身触及对方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时,都可得分。不过只有第一次击中才得分。在四百分之一秒内,双方均击中对方,双方都得分。 

奥运会共设立了10枚击剑金牌,具体项目为:

男子:花剑个人、花剑团体、佩剑个人、佩剑团体、重剑个人、重剑团体;

女子:花剑个人、花剑团体、重剑个人、重剑团体

每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制,团体赛每队三名选手,与各自对手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