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不享华侨税政

外派劳务不享华侨税政在《通知》中相对多的篇幅对于“华侨身份界定和适用附加费用扣除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特别对于华侨的身份给予了

外派劳务不享华侨税政
  在《通知》中相对多的篇幅对于“华侨身份界定和适用附加费用扣除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特别对于华侨的身份给予了条文上的硬性条件规定。
  胡怡建表示,实际上这是一个大问题,目前具有外籍的出国人员大批回国工作,但是之前都未对其身份条件给予界定,这对于个税缴纳造成很大的起征点分歧。
  据早报记者了解,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工作,并取得合法报酬的人员,都必须向中国当地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我国一向对于华侨、中国公民的个税起征点不同,华侨包括港澳台胞个税的起征点是4800元,而对于中国公民则是2000元。
  “这次是详细地规定了华侨的定义,这样对于何种条件能够以更高起征点征税,做了完善的规定,可以补上之前模糊不清的漏洞。”胡怡建对早报记者表示。
  《通知》明文规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