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机场试点与特许经营

民航总局已经批准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厦门四个城市的五家机场对非航空类商业活动进行剥离,试点施行特许经营模式,并决定适时向全国范围推广。

  按照民航总局机场司的规划,今后国内各机场应将其具有经营权的某些经营性资源或项目以公开招标或其他竞争方式,转让给其他标准的专业化服务提供商进行经营,并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权费。只有具备一定资质的企业通过竞标才可以获得特许经营权,机场收取的特许经营费包括两部分:场地出租费和资源使用费(因为机场本身的功能可带来客货资源)。国内机场目前实施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机场地面服务和机场商业活动。

  事实上,2月中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已将此前并购的天津、南昌、武汉、重庆、贵阳五机场以及首都机场的餐饮、广告和商业零售三项业务与机场主业分离,成为这一模式的先行者。分离出的三项业务由三家专业的独立公司实行一体化专业经营。

  而早在2003年,首都机场集团旗下的北京首都机场旅业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贵宾服务公司已先后成立。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培英曾就广告、商贸、饮食三家专业公司的成立指出,将商品零售、餐饮、停车、汽车租赁、广告及宾馆等实行特许经营是机场管理从直接经营型向管理型转变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