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逊预期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逊预期
 《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9日报道: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不如预期,距离2008年目标1万6000亿元新台币(下同,768亿新元)目标,四成都不到,也远远落后日韩等经济体。
 
  据《经济日报》报道,前政治大学校长郑瑞城日前疾呼,政府目前努力发展数码内容,包括有线、无线电视等,这些与电影、广告等文化创意产业息息相关,整体政策的眼光应该放远,要提升文化创意产业。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范畴,涵盖音乐与表演、文化展演、视觉艺术及工艺;新闻局的出版、电影及广播电视,以及广告、数码休闲娱乐、创意生活及设计(建筑、品牌和时尚)。
 
  郑瑞城说,政府在2002年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时,订下2008年文化产业产值须达1万6000亿元的目标,但根据经济部工业局“2005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报”统计,2004年的总营业额为5500亿元,发展缓慢。其中,以产值高低来说,广告产业总营业额最高,达1400亿元;其次是广播电视产业约900多亿元,建筑设计、出版产业各有700多亿元。产值最少的则是文化展演设施产业约20多亿元,视觉艺术产业也仅52亿元。若与其他各经济体的文化创意产业相比较,以产值占当地生产总值(GDP)比重来看,美国、英国及韩国的表现皆有5%以上,香港约3.44%,台湾仅占2.85%,明显落后。且以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比重来说,美国、英国和香港,各为4%以上,台湾仅有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