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技术创新计划措施

印度技术创新计划措施 
    科技创业人才开发计划
  长期以来,印度也存在着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在人才结构上的反映就是缺乏联系科技与经济的创业人才。为培养既懂科技又懂经营的两用人才,印度科技部于1982年成立了“国家科技创业人才开发委员会”,并实施了长期的科技创业人才开发计划。通过这一计划实施的具体项目如下:
  1、科技创业营活动
  为提高在校大学生创业意识,印国家科技创业人才开发委员会通过一些科研机构组织了旨在提高在校大学生创业意识的活动——科技创业经营活动。这项活动为大学生提供与各类企业家、银行家以及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专家接触与交流的机会。通过这种接触和交流,使年轻大学生接受创业意识的熏陶,在其学习期间播下创业的种子。
  2、培养科技创业辅导员项目
  在全面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开发计划过程中,师资力量的缺乏成为明显的障碍。所以印科技创业人才开发委员会实施了培养科技创业辅导员项目,旨在培养一支专业的科技创业师资力量,指导和激励青年科技人员选择科技创业这个职业。该项目向从事科技创业人才培养工作的人员提供实施科技创业项目所必需的知识、技能以及素质方面的深造机会。
  3、科技创业人才培训项目
  科技创业人才培训项目是印科技部与全印金融组织联合实施的,两家分别承担项目费用的70%和30%。学员全部为科技人员,按专业类型分期分批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为6周,内容侧重于小企业的创业和管理。培训期间帮助每一个学员准备一份切实可行的项目报告。
  4、科技创业人才公开培训项目
  科技创业人才公开培训项目由设在艾哈迈达巴德的印度创业人才开发研究所负责实施,旨在通过远距离数学方式在科技人员中培养创业人才。每年约有200—300名来自印全国各地的科技人员注册学习。目前印科技部正准备把该培训计划扩展到各个邦,并试图用各邦当地语言进行教学。
  5、特殊科技创业人才开发项目

该项目基于这样的前提,即创业人才不仅仅是天生的,通过培养也可以造就出色的创业人才。在培训活动的早期,培训项目都是一般性的,只要有兴趣创办企业的科技人员,都可以参加项目培训,没有对不同专业领域和不同技术的侧重。培训依托有关研究开发机构和国家研究开发试验室进行。借助研究开发机构和国家研究开发实验室完备的技术和设施,使学员既能得到实践的机会,也能得到室内培训。另外,通过这种特殊的培训还能让学员充分了解和掌握由研究机构和实验室开发的具有商业化价值的新技术和新工艺,与这些机构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并在今后的创业过程中,进一发展成为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合作关系。
  6、科技创新中心
  印科技部在印度科技创业人才开发研究所成立了创新中心。中心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国家级“商业化创新机遇数据库”,通过提供有用的技术信息,促进和加强科学技术对企业发展的驱动作用,促进研究开发机构科研成果的商业化。现在已初步建成了创新技术成果数据库,其中的关键内容是创新产品或技术产品项目,以及相应的可行性报告和介绍材料。
  7、国际商业信息研究中心
  该中心设于马哈拉斯特拉邦的普那咨询公司,是印科技创业人才开发计划的服务机构。主要任务是搜集国际商贸信息并向科技创业人员传播,使科技创业人员在充分掌握国际商贸形势的基础上,选择优势领域和技术,开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业活动。
  8、科技创业园
  印度实施的科技创业园项目,一方面致力于促进以科技为依托的创业,另一方面还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服务和设施。印度现已建成科技创业园2个,此外,还有30多个“科技创业巢”,其性质与科技创业园类似,只是规模小,形式更为灵活。
  实行认证制和优惠政策
  1、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认证制
  印长期以来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采取认证制,具体由印科学与工业研究部负责操作。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获得认证的基本条件是:必须从事与企业业务
相关的研究与开发;所从事的研究开发活动不能只是原来水平的重复,要有创新;要具备一定数量的专门从事研究开发的技术人员和一位全脱产的直接对企业主管或董事会负责的研究开发领导人。为获得认证,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印科学与工业研究部提出申请并递交有关的材料,该部设有专门的“筛选委员会”做最后的认证工作。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的认证资格并不是永久的,其有效期为1—3年。
  2、对获得认证的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的优惠政策
  获得认证的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可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减轻研究与开发所得税;酌减药品、电子设备、计算机、电讯设备和化学品的货物税;允许缩短依靠国内技术制造的机械设备的折旧期;用于政府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的进口货物,免征关税;完全由印度公司自己设计开发的产品,如在国外两个以上的国家获得了专利,免征三年的货物税;对采用自身技术进行大批量生产的药品,取消价格控制;新建商业化研究开发公司,享受5年免税的优惠待遇;国家对企业实施的重要研究开发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在企业内部研究开发中有突出成就的和对国家研究开发机构的科研成果商业化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给予国家级的奖励。
  3、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的投入
  在政府激励政策的驱动,印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的资金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1980—1981年为30亿卢比,1985—1986年为50亿卢比。据统计,1998年已获得认证的1222个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的总投入已达到180亿卢比(约合4.5亿美元),其中国有和公私合营企业投入占35%,私有企业投入占65%。每年研究开发资金投入超过1000万卢比的企业有250个。
  4、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的成就
  印度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的认证制和激励政策,有效地刺激了企业对研究与开发的投入,提高了企业对研究与开发的重视程度,对促进全国企业的技术、技术
创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政府的推动下,印度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机构已成为一支重要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力量。这些研究开发机构既属于所在企业,又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它们扎根生产第一线,完全根据企业和市场的需求,确定自己研究与开发的重点和方向,减少了企业依靠外来技术进行创新的中间环节和由此带来的各方面的不便利因素。1998年印度企业内部开发机构取得了75项重大科研成果。
  高校服务于创新的新模式
  为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印度理工学院于1992年成立了“创新与技术转让基金会”。这使该学院成为印度最早致力于与企业建立联系的一所高等院校。由于这一举措有利于国家的整体创新,因此得到了印政府的支持和资助。
  该基金会广泛吸收企业、学术和科研机构、工业协会组织以及金融机构为会员,向会员单位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并帮助从事学术和研究开发的会员单位与企业会员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吸收金融机构为会员,更有利于该基金会实现其促进创新的目标。一方面,金融机构作为会员可以方便地了解和掌握技术成果商业化过程带来的投资契机;另一方面,可争取金融机构参与创新活动,向前景好并且有商业化价值的技术项目投资。如今,印度理工学院创新与技术转让基金会的会员中,有20多个属印度国有或私人公司巨头。
  该基金会向会员单位提供的服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发布技术开发方面的信息。基金会定期以简报或快讯的形式向会员单位发布技术成果和政府政策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介绍印度理工学院在新产品、新工艺和软件等方面的研究开发成果。
  2、信息服务。以优惠价格向会员单位提供国际联机检索和CD—ROM数据库服务;向会员单位发放一定数量的印度理工学院图书馆使用卡。
  3、按照用户要求开设人力资源开发教程。印度理工学院优先为基金会的会员单位开设针对用户具体需求的人才培训班。对于其他通用培训项目,来自会员单位的学员享受注册费
10%的优惠。
  4、承担技术评估项目,举办未来技术发展趋势研讨会。为使会员单位跟上最新科技发展的步伐,该基金会定期为其会员企业进行技术评价,并组织研讨会讨论未来技术发展趋势。会员单位通过上述活动,既可获得好的建议,也可互相分享经验。
  5、工业会诊。可应工业会员单位的要求为其组织工业会诊,帮助解决有关的技术问题。
  6、专家服务。根据会员要求,基金会支持理工学院专家教授与会员单位建立密切的联系。如转让技术、提供咨询、与对方进行技术管理方面的探讨或直接参加会员单位的技术开发和研究项目等。
  7、专家互访。会员单位除了能请进专家教授获得咨询和现场技术服务外,还可定期派员带着各种问题访问印度理工学院的试验室和其他专业研究部门。
  8、向会员单位定期提供印度理工学院举办的各种研讨会、学术讨论会、继续教育计划、特别讲座等方面的信息和有关资料。
  相对于印度大部分墨守成规、疏于市场和经营的院校来说,印度理工学院建立“创新与技术转让基金会”的做法,无疑是向学术与经济的结合迈出了一大步。今后是否会被更好的方式代替,尚待进一步观察。
  依靠技术创新发展弱势领域
  印度于1995—96年间,启动了“技术创新社会规划”的研究项目,目的是研究如何通过技术创新来加强印度弱势领域的发展。目前正集中对即将实施的“企业集团多领域农村网络体系工程”进行有关的调查和论证。该工程的预期目标是:
  1、通过“全印人民科学网络”的各现场小组建立“企业集团网络系统”。系统中的企业集团成员包含手工艺者、农业工人和农民。目的是提高农村经济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资源利用率、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力。
  2、以科技机构为依托,促进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在全印人民科学网络各现场小组与科技机构之间建立一个良好的交互界面,密切二者的联系。
  3、创造一个采用集团创业战略、合作管理和网络化组织形式的创业开发模式。

印科技部从11个邦选拔组建了12个野外工作组参与这项工程的野外调查并准备可行性报告。总的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毕,现正集中研究在牛奶和食品加工、荒地利用、植物保健以及农村建设等领域建立企业集团网络体系的具体模式。
  印度计划实施的这个提高农业产业化的项目能否获得成功,尚不敢断言。但是,这种试图依靠技术创新来加快国家弱势领域发展的做法值得思考。我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拥有8亿农民。现在的农民温饱不成问题,但达到小康的仍为少数。今后要让农民全部达到小康并向更高的目标发展,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农业技术创新,无疑是要依靠的关键手段之一。我国农业技术创新事业宏伟,任重道远。
  放宽有关政策,适应技术创新
  为了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高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印度政府近年来也在改革对国家研究开发机构和国家实验室的有关政策。如适当减少政府拨款,鼓励科研机构进入市场,用服务创收来弥补经费的不足;允许在职科研人员开展业余咨询服务或到企业兼职;加强研究开发机构对企业的咨询功能;鼓励研究开发机构承包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加强国家研究开发机构科研成果的商业化;完善专利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创新人员和组织的权益;设立有关奖项,鼓励创新人才;在评价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成绩时,充分考虑市场效果等。这些与我国十年前所采取的改革措施类似。
  印度科学与工业研究理事会是印科技部的直属机构,负责管理40余个国家实验室和科研院所。据理事会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国家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活动,该理事会专门设立了“创新基金”用以奖励提出有价值的创新思想的人,并有一个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在科研人才队伍中,强化知识产权观念,激励人们的创新意识。对所辖研究机构的拨款也在依据具体情况给予不同比例的减少,促使有能力的研究机构通过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弥补经费的不足。研究机构的创收收入一部分用于补充研究经费、添置设备,另一部
分作为报酬分配给个人。一个研究机构中,参与和不参与创收服务的人员都能得到创收收入,有的研究人员可以从创收收入中得到同工资一样多的报酬。如今有些实验室和研究所,50%的经费靠承包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提供咨询等有利于技术创新服务的方式获得。
  该理事会计划在二年实现人事制度的改革,以适应知识创新型机构的需要。以往所谓正统的、完全由国家财政支持的研究开发机构,人事管理机制过死,收入不高,尤其不利于人才的汇集和人才的更新,很多研究开发机构人员龄普遍偏高,创新能力不强,已不能适应一个知识创新型机构的需要。对此,该理事会在其“二○○○年展望”中提出了人事改革构想:建立合理、有续的人才流动机制;吸收青年人才和来自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科技力量,增强研究机构的活力;通过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和优惠待遇,以暂时和不定期的灵活方式吸收年轻的优秀人才;提倡科研机构间建立横向的人才流动机制,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创新链”;在全球范围内吸收有用人才;放宽科学家创业政策和对科学家休假年活动的限制;鼓励科学家通过参与创业活动不断刷新知识和技能;在每个实验室设立专业人才管理小组,制定长远的人才规划;通过适当的国内外培训计划,加强和更新职员的技能和知识基础。
  印度国家研究开发公司(NRDC)是印科技部直属的连接科研和工业部门的技术转让机构,是印度惟一一家致力于将国家研究开发实验室的技术成果向工业部门转让的国有企业。该公司除了大力促进国家研究机构的技术成果商业化外,还承担政府下达的一些项目,如农村科技开发促进项目、工业示范项目以及发明促进项目等,在沟通国家研究机构和工业部门之间的联系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该公司通过实施国家发明促进项目,每年都在科学家、工程师、甚至产业工人和学生中间,选出一些成就突出的发明人才予以重奖。除此之外还为一些好的发明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建立以发明技术为依托的典型示范企业。1997年在印度
独立五十周年庆祝日,该公司重奖了六位技术发明人,奖金总额达25万卢比(当时1美元约合35卢比);在1998年的共和日,又重奖了4位技术发明人,奖金总数为14.5万卢比。
  印度一些理工院校也在以各种形式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有的利用自身的设施和人才技术的优势为国家的技术创新提供各种服务,如上面提到的国家科技创业人才开发计划中的“创业园”、“创业巢”以及一些创业人才培训项目等,都是依托部分理工院校而建立和实施的。通过提供服务,这些院校也能得到经济等方面的收益,与社会和经济的结合也会因此而逐渐紧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