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家运营:代理商在其区域内独家运营,也可自行开展新的代理
商,专营店;
2、资金回收快:代理商在其区域内可分享总部的广告资源,区域内
开展加盟店,自行收取品牌运用费;
3、差价庞大:代理商在其区域内享有比专营、超市形式低6%的供货价钱,并且有自行
制定价钱以获取最大的利润的权益;
4、自办新店:代理商可在其区域自行兴办专营店;
5、产品零库存:代理商只须通知总部直接供货给专营店,无须库存;
6、资源共享:代理商可享有总部的一切招商政策及资源广告;
7、低价供货:代理商供货价钱一致,之间的关系对等,均由总部垂直
管理;
8、零风险:代理商享有总部的效劳及产品退换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