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知识产权保护成独角戏

别让知识产权保护成独角戏
又是一年的知识产权日,茫茫然一看各大媒体的相关主题,无一不是把“盗版”放在了显要的位置,似乎只要是提及知识产权问题必是盗版之事,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客观地说“知识产权”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但就我们国内来说,似乎在媒体的“诱引”之下已经完全把知识产权问题与盗版(尤其是IT软件类产品)问题等同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是保护一切“知识产品”及其所有者利益,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始慢慢变味,甚至在某些行业里面知识产权保护完全变成了“知识产权垄断”或者“知识产权暴利保护”,例如IT行业的各种硬件技术专利和相关软件产品的版权保护等。对于这种“专利一方”的结果,消费者们是无法为之喝彩的,因为没有谁从中得到过实惠。

  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为了知识产权保护付出的行动已经足以证明其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而某些国家和某些人却依然借口中国的“盗版”或者“知识产权保护不利”问题继续向我们施压,这是不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和贪婪的表现呢!就盗版问题来说,如果那些知识产品持有巨头们能站在中国国情的角度多考虑一点儿,也不会出现现在这种局面!

  除了国外那些知识产品持有者们的“故意刁难”,我们的媒体为什么也不能客观全面的来为自己说些“公道话“呢?就拿软件盗版来说,我们能到今天这种地步真的是我们的错么?真的是我们愿意这样的么?到底是谁“诱使”着我们习惯了使用盗版软件?到底是谁在逼迫着我们只能去选择盗版?面对这些“一只巴掌拍不响”的问题、答案不难找!

  例如同一种产品,当我们国内还只能卖800的时候、为什么人家自己可以卖到了500,再如某种软件,为什么在硬件裸机已经可以卖2880的时候,单独买一个操作系统就需要1998呢?假如这也算是合理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下的价值所在,那么还有什么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知识产权保护,我们总是习惯


了说假货和批盗版,为什么就不能反过来提醒这些产权产品持有者们去反思几次呢?因为这里面的很多人一方面变相鼓励着“造假贩盗”,另一方面又来装成受害者和正人君子“喊打喊啥”,谁更龌龊相信就不用我多说了。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才行,但那种纯粹为了自己的利益设置“产权保护陷阱”的人真的值得去保护吗?保护了他们、谁来保护使用者们的利益?可不幸地是:现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天平越来越倾向于强势一方,而作为知识产品的使用者,已经完全质变成了XX产权专利保护下的“被剥削者”。

  在某些人的嘴里面,“知识产权”的解释只可以对自己有利,否则就会是“不正确的歪解”,同样的,在某些人的手里,“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一个大棒,在自己想用的时候挥舞几下、不用的时候束之高阁!所以说,不能让知识产权保护完全变成单方面行为,而应该让所有人公平的参与和维护,否则就会变成一种“专利保护霸权”。

  别让知识产权保护日变成某些人的专有节日,也别让知识产权保护变成单方面的游戏,否则这种保护不但没有任何意义、更没有任何公道公平可言!

  作者: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