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得罪了人还不知道

别得罪了人还不知道
请欣赏:《别得罪了人还不知道》
    十几年前我在一家出版社做事,一位男同事新婚不久,大概是心情愉快,生活稳定吧,人断胖起来,和婚前差了很多。

  有一天,一位女同事的先生来,他和我那日渐发胖的同事是旧识,大家聊了一会儿,女同事的丈夫突然对新婚的同事说:“你怎么搞的,胖得这个样子,满脸横肉,像肥猪一样,”大家听了笑了起来。

  那位同事一时变了脸色,一句不吭。等笑他胖的那人走了,他才爆发开来,大骂他说话恶毒。女同事送走她先生回来,立即赔不是,把场面弄得很尴尬。

  好朋友彼此间开玩笑,损来损去无伤大雅,但那女同事的先生的用词的确太激烈直接了些,难怪人受不了。后来呢?被笑胖的那位同事和笑人胖的那位先生再也没有来往过。

  一直记着那些嘲笑的话固然没有必要,但嘲笑别人,让人自尊心受损却也不应该。

  所以,开玩笑、损人应有分寸,否则伤害人、得罪人而不自知,那才得不偿失。

  当然,人没有必要每天正经八百,不苟言笑,因为这样反而会拉远你和别人之间的距离,但要开玩笑之前,应有些认识:

  ——再豁达随和的人也有自尊心,他也许可以不在乎一百次一千次的玩笑和嘲弄,但不能忍受他在乎的人或事被开玩笑、嘲弄,你若弄不清楚他的好恶,开了不得体的玩笑,他就算不发作,也会记在心里。人不可能完全了解另一个人,这点你必须承认,更何况有人天生敏感,容易受伤,你认为好玩的,他才不认为好玩,也就是说,开玩笑要看人。

  ——喜欢开玩笑或嘲弄别人的人常不知不觉就过了头,因此要开玩笑之前应先三思,以免出口成刀,伤害他人。总之,涉及人身的、有批评味道的,和敏感问题及隐私问题有关的玩笑要少开,宁可不幽默,也不要让人不愉快,如果硬要“幽默”,不如“幽”自己的“默”。

  其实何必开人玩笑?玩笑开得不适当,你还会被人贴上一张标笺,认为你是——不识大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