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风险与利益共担

创业投资:风险与利益共担
 创业投资是一种接受风险(risk-accepting)(虽然不一定是追求风险risk-seeking)而不是回避风险(risk-averse)的投资活动(一般的投资都是尽量回避风险的)。作为创业投资对象的新型企业往往现金流严重不足,未来的收益不稳定、无法预测,而投资者对其周边环境、原料、市场和配套等方面的了解也不够深入、具体,这些因素对其投资的方式、风险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参与管理的程度以及其自身建设均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这也是创业投资得以产生和发展并且独树一帜的原因所在。

  创业投资的投资期限较长,所投资企业一般也较多(通常为十家以上);所投资企业中有相当大一部分都是亏损的,利润主要依靠少数几个明星企业来实现。由于其风险较大、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远较一般投资严重,因而其组织结构常常采用代理成本非常小、利益结合十分紧密的有限合伙制,但也有不少以基金的形式出现。

  创业投资的投资对象应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并且拥有无法被复制的专利产品或服务或其它特殊优势,不会承受太大的竞争压力。这些高速成长的企业一般都急需现金,而此时债权融资会导致部分资金的流出,对企业不利。而创业资本主要通过上市或被收购而获得资本收益(股权增值),利息收入只占一小部分。因此,投资方式以股权为主,很少要求优先偿付股息,对公司的现金流不会构成压力。

  总之,创业投资以其谋求长期资本收益、分散投资及专业化管理的特点适应了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需求,以其特别的投资方式、合同方式和组织架构部分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和激励约束不当所带来的问题,而同时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高收益的特点也使之成为了创业投资实现自身目标时的首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