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投资与价格"投机"的十大金律 2

  投资法则七:以资产净值判断是否值得投资

  在考量一个投资标的是否值得投资时,可以该标的总资产价值减去总负债所得到的净值,除以发行在外的股数;如果此一数值高于当前股价,则表示该投资标的目前被低估股价具有上扬潜力,是一值得考虑之标的物;反之则否。

  投资法则八:先了解一国的证券交易所,否则不盲目投资

  此一原则尤其适用于新兴国家股市,因为新兴国家的股市大多仅具欧美成熟国家股市的雏形,法律规章不完备且游戏规则多变,对于信息掌握不足的投资人而言,有如进入一弱肉强食的野蛮社会中。因此,想要掌握新兴市场高爆发潜力的一般投资人,应选择具有充分信息,专家代为操作、管理的新兴市场共同基金。

  投资法则九:一个国家的总体面常常与个别公司的未来成长性互相矛盾

  以俄罗斯为例,该国的总体经济面在1998年以前并不佳,如高通膨胀率、高失业率等,以此来看通吃岛证券,并不是一个适合投资的国家;但在该国转型的过程中,仍蕴含着许多的高获利契机,如国营企业的私有化,使得有关的投资标的具有很高的成长潜力。在此情势下,通过“由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可以掌握获利契机。

  投资法则十:当每个人都想进场时,就是出场时点;当每个人都急着出场时,就是进场时点根据实际投资的经验,最好的出场方式就是:在股市高档时,慢慢地、逐步地分批赎回。不要等市场下跌时才恐慌性抛售,而是在市场仍然还在上涨时就分批出场。另一方面,当每个人都想出场时,就是进场时机,因为在恐慌性抛售下,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可能出现被低估的价格。因此,当所有的人都悲观的时候,通常是长期投资者开始转为乐观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