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浅析

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浅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增长速度是大型企业的4倍左右,已经成长为我国国民经济一支中坚力量,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统计,到2001年年初,我国中小企业目前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9%;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全国企业的六成和四成左右,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到全国零售网点90%以上。中小工商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约占全社会的75%,从农业部门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绝大多数在这类企业就业。近年来,我国工业产值每年增长20%,中小企业同期增长达30%左右。在出口总额中,中小企业占60%左右。然而,近年来中小企业的增长速度放慢,效益下滑,破产增加,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上海市2000年曾1000家小企业的调查,有69%的企业认为,是贷款困难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持。另外,据有关调查报告反映,从已经停产或准备停产的中小企业情况看,其中47%的企业停产的原因是因为资金短缺,缺乏后继供给。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已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融资结构
从国际上看,内部融资是企业资金的首要来源。内部融资包括保留盈余(狭义的自我融资)以及以折旧和各种准备金的现金当量注入的投资资金。在外部融资中,又偏好债务融资。而我国企业融资来源主要为外部融资,见下表。

  表:企业融资来源结构(%)
英国(1970-1989) 美国(1970-1989) 德国(1970-1989) 日本(1970-1989) 中国 1995
保留盈余 97.3 91.3 80.6 69.3 31.1
外部融资 2.7 8.7 19.4 30.7 68.9
来源:唐志宏,“评论:中国资本市场该如何直面WTO?”,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11.08, 新浪财经 。
Mayer和Alexander(1990)以


及Edward 和Fischer(1994)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方式进行了研究。他们发现,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形式有很大差别,内部融资对大公司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小公司。小公司一般用银行贷款来弥补从企业内部产生资金的不足。 几乎所有国家的小企业都远远比大企业更有可能通过减少新的投资对经济衰退和货币政策的紧缩做出反映。假如不考虑其国家金融体系的特性的话,小企业比大企业更依赖银行贷款作为其资金来源。
然而我国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又是怎样的呢?据资料显示,上海市中小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上级部门,所占比重为43%;其次是集资,比重为27%;银行贷款仅占比重的6%。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主要投向是大型企业,较多的中小企业由于很难得到银行贷款,有时不得不求助于民间高利借贷,由此引起了众多的债务纠纷。
(二)融资状况
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系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做了不少的努力,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有所改善,但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国工商联2000年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3000余家私营企业的问卷调查,有63.3%的企业认为贷款很难,22.1%的认为时难时易,认为贷款容易的仅占14.6%。在中小企业比较发达的温州市,鞋业、制衣、眼镜、打火机等商会,各自都有100至200个会员企业,而这些会员企业所需资金大都依靠民间相互调剂,能在银行贷到款的是极少数。
另据上海市小企业(贸易发展)服务中心的统计,自成立1年多以来,所接待的来访企业中有80%要求帮助融资。在江苏省,1999年银行对私营个体经济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仅为4.8%,2000年略有增加也不过5.2%;2000年浙江各商业银行对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仅为6.5%,城市商业银行的比重稍高为8.2%。江苏无锡市2000年新增私营企业6700


户,注册资本50.24亿元,但私营企业新增信贷资金仅为0.54亿元。参加银企合作的20家绩优私营企业中,得到贷款的仅3家,贷款额仅700万元。
由于正规渠道融资困难,中小企业不得不另劈溪径。根据国务院发展中心的一项调查,目前中小企业非正规渠道的融资方式大体有以下几种:一是民间借贷。尽管金融监管部门控制严格,但民间借贷市场不仅一直没有停止活动反而十分活跃。由于民间借贷基本保证了每月1%的利率水平,在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同时又缺乏其他投资渠道的情况下,许多城乡居民都将手中的资金投入到这一市场上,从而保障了民间金融活动的资金来源;二是拖欠货款。目前大企业拖欠小企业货款、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问题相当突出,有的企业甚至全部依靠拖欠占用货款来周转资金。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使社会债务链问题更加严重,也导致了竞争环境和信用状况的恶化;三是私募股本。在政府决定设立创业板市场之后,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利用人们抢创业板上市第一批行情的投机心理,以募集股本的方式筹集了不少资金。据估计,这一块的资金量至少有100亿元左右;四是相互担保。几年前民营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比较盛行,但由于风险大,绩优企业已经不愿意为他人承担联带责任。目前在实践中出现了互保加债转股的新形式。即被担保方将企业股权作为反担保品抵押给担保方,一旦被担保方无力还债需要担保企业代偿时,担保方对被担保企业的债券即转为股权。这种融资方式由于需要综合考虑担保企业的发展战略,在实践中尚不普遍。
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包括设立担保机构;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如加强企业与银行的联系和合作,有的省、市有关部门与农行、工行、民生银行就私营个体企业融资问题签署了贷款合作协议书;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房地产抵押多头登记、多次收费和重复评估等实际问题;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组建风险投资基金;各


商业银行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并提高了中小企业借贷的上浮利率的幅度,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但是从实施效果来看,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目前担保机构尽管引起普遍关注、但其作用是十分有限的。而且由于没有解决后续资金和风险保障问题,担保机构一旦出现代偿便将难以为继,其发展前景堪忧。目前已出台的政策和办法主要是靠行政力量推行的,政府的色彩比较浓厚。在有的地区,由于财政层层出资组建担保体系,贷款甚至需要得到区县镇财政所的审批,由此引出了不少扯皮现象。在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上也存在类似问题。风险投资公司由政府出资组建,政府派人经营,这种运作方式在本质上是违背风险投资活动客观规律的。不可否认的是,在金融体制和融资制度很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运用行政力量着手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种现实的选择,无论是出台担保政策还是开展风险投资活动都会使部分民营企业得到实质性的支持。但是问题在于,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这种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保障的政策不可能是普惠性的。因此这种做法会形成新的不公平,为政府官员造就新的寻租机会。此外由政府来亲自配置资金,其配置效率必然低下,因为官员或准官员们不可能象私人投资者那样熟悉市场和企业。此外,从政策构成看缺少战略性、系统性设计。目前,各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普遍存在着缺少配套措施、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例如担保机构的税收、后续资金注入、风险准备金等问题均未解决,担保机构散布在各个层面而不成体系;搞风险投资则只是拨出财政资金设立基金和成立投资公司,风险资本的市场化筹集机制、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等必需的前后环节尚未建立;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陈旧,政策与法律多处出现矛盾能够提供有效服务的中介机构严重欠缺,等等。由于可操作性差,不少政策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到底在何处?理论界有各种


假说:
  1.成本与信息劣势。大银行不愿为中小企业融资,目前最“充分”的理由就是:(1)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等费用支出所带来的收益太低,即成本收益比太高;(2)大银行与小企业存在着极端的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一方面,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另一方面,资金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性商品,在它的出租或委托经营中极易受到侵蚀,成为所谓“坏帐”而得不到归还和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具有连锁性和整体性。因此,一般资金所有者或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上都普遍采取谨慎性原则,有关政府部门也要求这样做,这就先天性地决定了中小企业筹资难。另外,如同任何一般商品一样,资金的零售比批发的成本高,相应的“价格”也较高,因此中小企业融资的代价也较高,这进一步增加了融资的难度。这是西方国家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一般情况。我国企业也面临着同样的状况。   
   2.所有制结构与银行资产结构对应。有学者认为国民经济超过60%的产值是民营经济提供的,而80%的银行资产和70%以上的信贷由国有商业银行掌握,民营经济的贫血是不可避免的。这样的论据蕴涵着下述命题:民营经济应该由民营金融融资,也只有民营金融才给民营经济融资,银行的所有制结构对应着银行的资产结构。我们的调研结构否定了这种结论,因为我国已存在的民营金融机构并不大乐意为民营经济融资,他们更愿意也把资金投向有政府担保的国有企业。实际上,一家银行,如果它是市场的,那么它选择融资对象的标准应该是忙一的:企业的发展状况、赢利能力和资金偿还能力。在比较风险不同时,上述的中小金融机构给国有企业贷款正是其市场取向,如果它的首选对象是民营企业,那么它的经营取向是非市场性的,起码没有按照“三性”原则进行经营。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不给发展健康的民营企业融资,只能说明我国银行体制改革不彻底,还没有理顺,二十年改革并没有把国有商业银行推向


市场。民生银行;标榜的私营企业控股的银行,中小民营企业仅是其客户的一部分,其累计向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在总贷款中占的比例相对就更小了,大部分资金流向了大民营企业和非民营企业。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然而,华南金融研究所的调研结果表明,过去及现在所存在的问题是,不仅国有商业银行不愿给民营企业贷款,包括区域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200年前还有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都不乐意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广东乃至华南很多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目前定位根本不在小农贷甚至不在农业,其业务首选对象是工商企业,最好是国有企业,而不是民营企业,农村信用社已经发展成了“二国有”银行,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反思。
  3.比较风险系数假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最关键因素在于对不同企业贷款的比较风险系数,而不同风险系数来源于中小企业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国内银行选择企业,所关注的第一位要素是企业能否有政府作为贷款的“最终担保”,民营企业是享受不到这种特殊待遇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国有企业的比较风险系数为零,在之中起支撑作用的是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援助承诺。政府之所以要给予国有企业“破产援助”承诺,是因为有企业分担了本属于政府的部分社会职能。“大凡”国有企业在经营不善时可以通过政府行政性的安排兼并以免于破产,其结果意味意银行对被兼并企业的债权能够“从良”。这样,政府承担着国有企业的最终无限债务责任,使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几乎不存在风险,尽管贷款可能同样难以收回,但收不回来的对国有企业贷款最终可以通过财政核销。债转服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债务大赦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4.资金供求制约论。在经济运行比较宽松、资金供给短缺的年代里,仅靠国有商业银行难以满足国有企业的需求,因而留下了大量的国有企业资金需求缺口由中小商业银行或信用社及其他融资公司


来填补。对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他们当然乐意把有限的资金投放到有国家“担保”因而收益率相同但比较风险系数低的国有企业中去。这造成了中小银行和信用社定位的转移。近几年经济紧缩过程中,由于民营企业破产风险加大更导致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市场风硷提高,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责任与报酬的不对称所导致的激励不足,银行(信贷责任人)宁可承担“存差”亏损的无个人责任风险也不愿承担给民营企业贷款的有个人责任风险,以至使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更是雪上加霜,即便是对民营企业贷款是预期盈利的。
三、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包括设立担保机构;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如加强企业与银行的联系和合作,有的省、市有关部门与农行、工行、民生银行就私营个体企业融资问题签署了贷款合作协议书;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房地产抵押多头登记、多次收费和重复评估等实际问题;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组建风险投资基金;各商业银行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并提高了中小企业借贷的上浮利率的幅度,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但目前效果还不理想。其原因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和资金扶持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融资渠道和政策体系还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尚未明确;政府扶持政策的作用对象也缺乏针对性或重点。
因此,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正常的资金融通体系和渠道,完善我国政府的资金扶持政策体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现代规范的企业制度建设,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自然的直接融资权
按照公司制的法理要求,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基本的直接融资权。目前,我国各类公司制企业,虽然尽了上缴公司所得税的义务,但仍然不能完全享有自由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权力。如果公司想发行债券或股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符合一定条件者,才


能获得发行权;而且所发行的债券,特别是股票,必须进入公开市场,不允许柜台交易的存在。这与国外公司制企业直接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做法是很不一样的。在西方国家,公司制企业发行债券或股票只需获得证券监察部门的审核和备案,所发行债券或股票主要通过柜台交易进行,而通过证券交易所(或所谓“第二板块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或股票只占全部公司债券或股票的极小一部分。因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的公司债券或股票是有相当严格的要求的,只有表现较好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股票才能进入到证券交易所去流通上市。而大量的一般公司的债券或股票只能通过柜台交易来完成。当然,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和证券交易所上的公开上市是有密切关联的,并且还不断地相互转化。一方面,柜台式交易为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提供了广泛而坚实的基础(许多债券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之前,必须有一定的柜台式交易的良好记录);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的公开市场也为柜台式交易提供了合理的价格参照体系。
因此,为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公司制中小企业基本的直接融资权,建议尽快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市场体系。在此,还有必要指出的是,规范的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企业融资体系的建立,将为解决我国部分中小企业“过度”融资问题创造条件。

(二)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间建立互助金融组织
民生银行是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设立的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主要任务是服务于民营企业。民生银行成立以后,有60%以上的信贷资金投入到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但是至2000年6月,民生银行各项存款和贷款的规模分别只有397.6亿元和243.6亿元,占同期金融机构全部存款和贷款规模的比重仅为0.33%和0.26%。即便将城市信用社一并考虑,存款和贷款占比也不过6.2%和5.7%。显然,仅靠一家民生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是无法解决众多个体私营企业的融资困难的。随着


我国金融机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必将应运而生。实践证明,金融机构是偏爱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的,特别是大型的金融机构更是主要为大型企业提供服务,即使它们设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也往往是一种摆设,并不起什么作用。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则不同,它们的金融实力与中小企业相当,或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从而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间也可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加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并为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
目前,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的条件已基本具备。首先,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作用日益增强,为保证这类关系未来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的企业的发展,必须尽快建立符合其融资特点的“第二板块市场”。其次,是我国证券市场已日渐成熟,国家的金融监管能力大大加强。第三,经过几年的调查和了解,我国已基本掌握了有关“第二板块市场”的运行规律。必要的物质条件上的准备也已基本就绪。
(四)鼓励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
我国是一个比较重亲情的国家,亲戚朋友之间的相互接济是经常发生的,并常被视为一种美德。在新的形势下,完全有必要将这种亲情关系引导到一种正常的规范的创业投资关系上来。借鉴意大利和法国的做法,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的措施,以建立一条中小企业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
(五)加强政府扶助
政府的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政府的资金支持一般能占到中小企业外来资金的10%左右。我国应从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
  1.税收优惠。如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通过各种税收优惠降低中小企业的税收。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以德国为例,目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营业税起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对统一后的德国东部地区营业税的起点更是从15万马克提高到100万马克;提高中小企业设备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所得税下限降低到19%;对周转额不超过2.5万马克的小企业免征周转税;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固定资产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等。
2.财政补贴。通过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出口补贴等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 
  3.政府贷款援助。通过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帮助中小企业的初创、技改和出口等获得贷款。美国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援助以贷款担保形式为主,美国中小企业局(SBA)的主要任务就是以担保方式诱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具体做法有:一是一般担保贷款。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对1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0%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二是少数民族和妇女所办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SBA对它们可提供25万美元以下的90%额度比重的担保。三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四是出口及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做法与一般担保基本相同。日本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援助以政府设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为主。目前,这样的金融机构有“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等。它们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2—3个百分点的较长期的优惠贷款。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立“信


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公库”以向中小企业从民间银行所借信贷提供担保。
  4.风险资本。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设立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单靠一种途径是行不通的,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表面上看是融资渠道狭窄,深层原因却是体制和制度问题。因此仅靠出台一些政策是不足以解决问题的,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制度调整,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角度出发来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