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借融资租赁“空手套白狼”

中小企业借融资租赁“空手套白狼”
资金缺乏一直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近些年来由于企业竞争的激烈,使得许多企业在这个方面上显的捉襟见肘,想要依靠银行信贷又必须面临着苛刻的担保,很多的企业既无靠山又没有良好的信誉度,只能徘徊在信贷的大门之外,失去了良好的投资和赚钱的机会!

  其实在世界上很多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也都或多或少的面临同样的问题,不过政府为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支持,帮助其消除这些障碍,使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得到解决;无独有偶,商务部2006年在全国24家企业进行融资租赁试点,融资租赁合同达65.7亿元,一年的利润达1.35亿元之多,获得的巨大的成功,这无疑让中国的中小企业找到的救星,看到了曙光……

  一、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

  1.信用歧视
 
  中央为了搞活企业,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要求银行部门要重点支持大企业,确保大企业的信贷,对中小企业就不重视,在确保大企业的基础上才予以考虑,造成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歧视,导致银行在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缺乏对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重视。据统计,1998年工、农、中、建四家银行新增贷款20.85亿元,其中非国有经济贷款仅新增1亿多元,中长期贷款几乎为零。

  2.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

  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

  3.对非国有企业融资的歧视

  长期以来,在政府和银行方面,都存在这样的观念,认为大型企业都是国有的,贷款给他们是国家对国家的企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中小企业大多数是非国有的企业,效益不稳定,贷款回收不好,信誉差,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所以银行一般对中小企业贷款十分慎重,条件较为苛刻。尽管现在比以前


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这种现象。

  4.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立法,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

  二、[案例解析]空手套白狼:

  六千万解围奥运工程

  2004年北京新奥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新航建材有限公司因为参与奥运、地铁、首都机场三期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急需添加价值6000万的建筑运输设备。这么多资金从何而来,传统的方法都已经用遍了,仍然没有效果,万般无奈的时候,找到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双方达成了这样的协议:北京国际信托公司出资从北京中联建设机械租赁公司“购买”7台混凝土输送泵,60台混凝土搅拌车,租给北京新奥和北京新航使用。6000万元融资项目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好一个“空手套白狼”的融资典范!

三、走进融资租赁:巧妇也能为“无米之炊”

  1.什么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它是目前国际上使用得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2.融资租凭的特点是:

  (1)、融资租赁是一项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的交易;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至少由两个合同构成(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


同相互制约。

  (2)、拟租赁的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设备,不负责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的义务;承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

  (3)、金额清偿,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将设备出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出租人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据出租人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的比例,如80%。换言之,出租人在此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

  (4)、不可解约性,对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出租人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商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而在租期内提高租金。总之,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无权中止合同。

  (5)、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设备的使用友谊在经济南市上属于承租人。

  (6)、设备的保险、保养、维护等费用及设备过时的风险均由承租人负担。

  (7)、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

  3.中小企业常用的四种模式

  (1)、售后回租(最大收益方式)

  又称租租赁,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卖给出租人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以租赁的方式,再从该公司租回已售出财产的一种租赁交易。对承租企业而言,当其急需现金周转,售后回租是善企业财务状况的一种有效手段;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通过对那些能够升值的设备进行售后回租,还可获得设备溢价的现金收益,对非金融机构类的出租人来说,售后回租是扩大业务种类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


(2)、直接融资(最普遍方式)

  单一投资者租赁,体现着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是融资租赁业务中采用最多的形式。而融资的其它形式


,者是在此基础上,结合了某一信贷特征而派生出来的。

  (3)、转租赁

  是指由两家租赁公司同时承继性地经营一笔融资租赁业务,即由出租人A根据最终承租人(用户)的要求先以出承租人的身份从出租人B 租进设备,然后再以出租人身份转租给用户使用的一项租赁交易。相当与中间又多了个租赁公司。

  (4)、杠杆租赁(高级形式)

  杠杆租赁又称平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高级形式,适用于价值在几百万美元以上,有效寿命在10年以上的高度资本密集型设备的长期租凭业务,如飞机、船舶、海上石油钻井平台、通讯卫星设备和成套生产设备等。杠杆租赁是指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的20%-40%的金额,即可在法律上拥有该设备的完整所有权,享有如同对设备100%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购置款项的60%-80%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无追索权货款解决,但需出租人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员和收取租金的权利作担保的一项租赁交易。参与交易的当事人、交易程序及法律结构比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复杂。

  4、融资租赁的风险和防范

  大多数企业都可以通过融资租赁得到一笔不菲的周转资金,一般的企业家也可以空手套白狼;不过世上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融资租赁中同样也存在着不可小视的风险和陷阱,企业应该多加注意!而在租赁的过程中会牵扯到风险的评估,成本的利润分析,租金支付等新问题,最好能够借助专家、律师的力量为自己导航。

  结束语: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待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一传统问题,我们不应当拘泥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而应当以现代的观点去分析它,不仅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大倾斜力度,而且也要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去寻找对策。借鉴国内、国外的良好经验,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拿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这样,这一传统问题必将会得到良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必将达到一个发展的新境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