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贷款”门槛缘何过高

“个人创业贷款”门槛缘何过高
今年年初,面临资金困境的广东惠州人曾先生听说农行开展了“个人创业贷款”项目,兴冲冲地跑到当地农行申请,却遭到拒绝,理由是贷款数额少且没有符合要求的抵押物。这让曾先生很懊恼。
  
  其实,有类似遭遇的不止曾先生一人。2003年8月,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个人创业贷款” 项目,而中国农业银行早在2002年9月就推出了《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并一直在运行中。在这个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显露出来。
  
  银行设立“个人创业贷款”项目的初衷是为了给个人和私营业主提供必要的资金帮助,贷来的资金不仅可以用于生产经营中的资金流动周转,还可以用于购置、安装、修理小型设备和机具等。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创业者想要拿到贷款可没那么容易。
  
  首先,贷款评估十分严格。银行向个人或企业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担保三种条件。质押、抵押通常很难获得100%的贷款,而担保则要交给担保公司一笔不菲的费用。申请者除了要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还必须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对此,有的银行明确规定“必须是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且近两年基本 保值的个人住房、商铺或写字楼和成熟工业区域的厂房,抵押物产权清晰,易变现”。而事实上,许多申请贷款的个人和中小型私营企业一般都过不了银行评估这一关。
  
  从另一方面看,银行也要承担不小的风险。银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有两种--经营风险和政策风险。对于银行来说,企业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必须经得起验证。如果项目不能取得效益,银行就不能按时回收贷款,吃亏的是银行。
  
  而从目前来说,“个人创业贷款”的对象主要是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这一群体分布零散、流动性大,银行很难掌握准确的信用信息,造成信用度难以评估。再者,对于银行来说,个人创业贷款大都为小额,单笔业务成本
高,如果不能还贷,诉讼、执行程序的费用会让银行得不偿失。而从个人创业者提出的贷款申请项目看,可行性项目很少,所投 资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企业生命周期短,信用等级普遍较低,有效抵押物不足。对此类项目发放创业贷款,银行风险很大。由此可见银行提出贷款需“质押、抵押、担保”的条件无疑是一把“双刃剑”,银行 “明哲保身”,贷款的“门槛”却无形中提高了。
  
  不难看出,贷款人的个人信用问题是“个人创业贷款”推行发展的最大瓶颈。在我国,个人信用长期以来没有形成制度,没有有效的界定个人信用的方法和途径,银行自然不敢轻易放贷。建立起有效的个人信用制度,不仅可以促进银行个人资产业务和个人中间业务的开展,还可提高对个人有形和无形资产评估的准确率。可见,推进个人及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个人及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是当务之急。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将起到什么作用呢?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这种贷款在沿海发达地区开展得还可以,在内地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则很难开展。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支持性政策,银行风险实在太高,有的银行干脆不见质押存折不放款,其他物品抵押一概不管用。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该项目在一些地区的“流产”。
  
  据有关资料表明,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一般是由政府先对失业人员进行一定的投资培训,在投资人确定投资计划后,政府或社会团体建立的“创业基金”与创业人员各拿出一部分资金,先滚动发展,等企业具备了一定规模,再寻找银行贷款支持。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个人创业贷款”链条的健全与完善,需要政府政策、行政制度的完善以及贷款者健全的信用制度的支撑,当这些条件逐一具备之后,所谓的高“门槛”自然会消失,创业者的创业梦也将不再难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