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名词解释

专利保护名词解释
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是专利制度的核心,是关系到专利制度能否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但判定专利是否侵权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它关系到技术、法律、经济各方面的知识。打击专利侵权、保护专利权要做到准,稳。准是指要准确知道自己的专利保护范围是什么,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专利法实施细则22条明确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必要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度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

    在专利侵权法律的判定上,不存在部分侵权的说法,要么侵权,要么不侵权。有人说侵权技术部分与专利技术相同,所以认为是部分侵权,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因为侵权判别准则规定:缺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必要技术特征不构成专利侵权。

这样只有侵权技术的技术特征完全覆盖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时,侵权才成立;侵权技术与专利技术部分必要技术特征不相同,但不同部分属于等同替换,侵权成立,若不同部分不属于等同替换,侵权也不成立。所以专利侵权法律程序不能轻易启动,要谨慎从事。一定要请有经验的专利代理人帮助分析判断。